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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0—2021学年度)
2021-10-29 18:2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市教委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学校对2020—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和全面总结,编制本报告,主要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一、概述

本年度,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平台建设,努力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依法获取学校信息,将做好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一)完善工作机制。学校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在健全领导机构方面,学校成立了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学校公开工作,审定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协调推进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研究决定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并推动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等。在工作机制建设方面,完善了相关制度,制定了《天津理工大学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与工作机构、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二)规范公开管理。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教育部《清单》50条为基准,结合学校工作,主要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党务公开、信息公开网,信息门户、求实新闻网、微信公众平台等及公告栏、校报校刊、年鉴公报、电子屏幕、会议纪要等向社会公众、校内师生员工公开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相关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报告、本科教学质量、财务等重要信息,并定期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不断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同步推进党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学校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使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动员组织广大师生员工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管党治党和办学治校水平,将党务公开与信息公开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改版了信息公开网,增加了校内公告模块。在原信息公开网基础上,建立了党务公开网,完善了党务公开的机制、程序和内容,压实了党务公开责任。明晰了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职责,强化了培训指导。

(四)加强监督保障。学校建立了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党委督察室负责组织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收集、整理反映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此外,充分发挥教代会、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研代会、学代会等各类组织的监督作用,设立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信箱,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开设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五)开展专项自查。参照《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务公开、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聚焦公开工作的短板弱项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纠工作。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学校事业发展大局,切实规范和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为学校各项工作发展和师生需求,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为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快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基本信息情况

2020-2021年度,学校通过天津理工大学党务公开、信息公开网、学校官网、信息门户、电子屏幕、公示栏、年鉴、会议纪要、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方式公开了各类信息,不断加大基本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学校办学基本情况、相关规章制度、本科教学质量等信息和招生、财务等重要信息,并定期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新。

1.通过网络公开情况。学校利用学校官网,党务公开、信息公开网,信息门户等,主动公开《清单》中的信息238条。其中,基本信息3条,招生考试信息56条,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12条,人事师资信息98条,教学质量信息55条,学位、学科及学风建设信息8条,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6条;利用校园新闻网发布新闻信息1718条,被社会媒体采用新闻121篇;编辑出版校报16期。此外,学校信息门户开设在线咨询板块,及时回复师生反映的相关问题,本学年度共在线回复8868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学校信访专用邮箱共收到并处理来信40件,来访40人次。

2.通过会议、文件、校领导接待日等形式公开情况。本年度,通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教代会、工代会、团代会、学代会等重要会议,及时传达通报学校事业发展各类信息,听取师生、校友意见和建议,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如,举办“校领导接待日”活动4场,积极落实“向群众汇报”制度。2020年12月,召开共青团天津理工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深入听取我校共青团事业发展意见建议。2021年4月,召开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做学校工作报告、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天津理工大学“十四五”时期事业发展规划(草案)》《天津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意见(草案)》《2021-2024聘期全员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草案)》、工会(教代会)工作报告,征求师生代表意见165条。2021年5月,召开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天津理工大学学生会章程》《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3.通过微信等公开情况。目前学校有微信公众号68个,其中,天津理工大学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应公开信息2000余条,关注人数增至79936人。学校官方微信平台,实时发布权威信息,向师生展示校园生活、提供各类服务资讯、展示榜样风采,学校教职工及学生通过官微,能够及时掌握时事新闻和学校各项政策和活动情况,为校园生活提供了便利。

(二)主动公开的重点信息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本科生招生情况: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按规定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招生工作办公室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招生工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开相关政策和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通过后的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及时通过以上平台和各省招办网站及各省考试院发布的报考指南进行公开,考生可以通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工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获取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录取结果也将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工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和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中公布的招生项目进行招生,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入选考生的成绩及享受的录取优惠政策按照教育部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公开,未完成计划将根据各省公布的填报办法和录取程序及时向考生公布。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以及有关部门通过部门网站公布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并在招生章程和各类招生简章中,明确招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和学校网址,及时公开招生重大违规事件及其处理结果和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情况。

研究生招生情况:通过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公告栏等渠道,对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含拟招生人数、学费、学制)、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含拟录取考生姓名、录取专业、学习方式、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含拟招生博导名单)、面向本校选拔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通知、各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通过材料审核考生名单、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含拟录取考生姓名、录取专业、学习方式、成绩)等内容进行了公开公示。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招生工作,缓解考生紧张情绪,通过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了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初、复试的防疫须知和温馨提示,以及2021级新生入学须知和温馨提示等内容。

留学生招生情况:学校在官网首页设立了招生宣传网站链接,及时发布天津市政府奖学金学生招生信息,及时公开招生专业目录、学校校历及各类型学习、住宿及来华留学保险等收费标准,并同步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中国”网站上及时发布。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遵照上级有关规定,学校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上的项目、标准收取各项费用,并按规定通过校园网、公告栏、招生简章等方式向学生、社会公众进行收费公示。按照上级统一要求,2021年3月,财务处在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学校当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部门项目支出表、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按照上级统一要求,2021年9月,公布上一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表。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务公开、信息公开网上及时公布相关内容。2020—2021年度,学校有效受理了师生和社会公众信息公开申请,并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对电话、信箱、来访等情况均以相应形式予以答复。本年度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也未产生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一年来,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关注程度较高,对相关工作予以支持和认可,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0—2021学年度,学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对推进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求,学校推出了全新改版的党务公开、信息公开网,结合教育部《清单》内容将信息公开分为9大板块,全面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切实为学校各项工作发展和师生需求,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强化了对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完善信息审查发布流程,实现信息发布的全流程可管控、可追溯,加强了信息公开风险防控。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学校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依然存在着短板弱项。具体表现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细化程度仍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仍需加强。今后,学校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对标教育部、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两委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重点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公开意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社会及学校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推动依法治校进程和学校管理服务效能的提升。

二是优化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持续整合优化天津理工大学党务公开、信息公开网以及“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丰富网站栏目及内容设置,将新媒体形式与信息公开制度内容相结合,打造信息公开工作的优质线上平台。此外,结合工作需要,继续发挥好公告栏、电子屏幕、会议纪要等方式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附件

2021年10月

附件【附件:2020-2021学年度 信息公开报告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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